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钉子户什么意思(现在还当“钉子户”?能拿到更多补偿?)

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11-08 10:05:15    


拆字一喷,喜提大奔。挖机一响,黄金万两。房子一移,兰博基尼。房子一扒,帕拉梅拉。房子一动,路虎揽胜。不羡鸳鸯不羡仙,只羡墙上画个圈。拆字写在圈中间,从此快乐每一天”好多朋友应该都听过这种幽默的拆迁顺口溜吧?

其实拆迁这事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,都是非常好的事儿,但是也有些狮子大开口的拆迁户,觉得赔偿款不到位、太少了,拒绝拆迁。这也就成为了人们口中的“钉子户”。那么现在这个社会当“钉子户”真的可以获得更多补偿吗?今天政讯通·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跟大家聊一聊。

什么叫钉子户?

“钉子户”是指某些由于种种原因应该搬迁而没有拆迁,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的所有人。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八条,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通过这条法规咱们不难看出,被征收人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,如果既没有在60日的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没有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,征收部门将会向法院申请司法执行强制拆除房屋。所以想做“钉子户”的方式拿到更多的补偿是不现实的,咱们等来的结果就是被法院强制拆除。

所以,咱们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,如果对补偿的数额不满意,一定要及时的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,避免错过法定的救济期限。千万别想着当个“钉子户”就能有更多的补偿,而是要积极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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